更新时间:2021.12.29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
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的情形如下: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其他。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形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具备以下条件的即生效: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 2、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如果单位不履行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劳动者可以催告其及时履行;若单位拒绝的,则劳动者可以在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内依法去人民法院请求执行。法院在受理后的六月内应当及时执行。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
劳动仲裁不予执行当时是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之后,当事人之间可以达成新的仲裁协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委员会会受理社保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等事项而发生的争议,在其受案范围之内。若单位及时依法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是会受理的。
在受理仲裁申请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要在四十五日内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
对于认定劳动关系的案件,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不超过十五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