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毕竟已经进入和审判程序,已经使用了法院的人力资源等,原告撤诉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原告所交纳的诉讼费不能全部退回,但应减半收取。
撤诉后讼诉费是可以减半退还的,但是具体退费时间,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撤诉的条件,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撤诉必须合法,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原告胜诉后诉讼费可以要求退回。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原告预先交纳的,如果胜诉了,法院会退还诉讼费用,然后由败诉方承担。法律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诉讼被法院驳回,如果是驳回起诉,已经交了的诉讼费可以退回来。如果是驳回诉讼请求,预交的诉讼费用就不能退还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
1.如果此时法院已经在开展工作,投入人力参与到案件的处理和调查中。此类案件如果属于民事案件,和法院进行沟通,一般是可以返还一半的诉讼费用。 2.而属于涉及的案件属于行政案件,那么案件受理相关费用一般是
撤回上诉诉讼费退,可以退还一半的上诉费用,不能全部退还。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它包括以下费用: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
上诉的撤回,是指上诉人提起上诉后,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撤回上诉请求的诉讼行为。按照民诉法第173条规定,上诉人撤回上诉是否准许,由第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诉裁定一般使用裁定书。法院裁定准予撤回上诉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费胜诉后退费规定,具体如下:1、诉讼费由原告预交,法院判决后,依判决书的判决确定诉讼费用的承担。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在判决生效后,可以到法院财务部门办理退费手续。诉讼费用中案件的受理费,属于当事人应交纳的费用,而诉讼中的其他费用,那么
驳回诉讼请求后能再起诉。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驳回起诉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而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指法院对原告的诉请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审理后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