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先追认再履行。对于效力待定合同,需要先被追认或者撤销。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履行是:及时追认,未追认的无效。不具备处分权的第三人未经当事人的授权用其名义签订合同,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第三人承担。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进行履行需由法定代理人追认。当事人授权第三人签订的、或当事人虽不知情但事后仍对该效力待定的合同进行追认的,合同可以认定为有效。
效力待定合同可以经权利人追认后使合同生效,也可以通过撤销的意思表示使其变成确定不生效的合同。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两类,一类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需要由其法定代表人追认才能产生合同效力。另一种是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需要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才能够得到生效,如果被代理人已经接受了当事人履行的合同义务的,可推
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经过追认且已经生效后,应当履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
合同效力待定的法定情形: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效力待定合同中,法律赋予有关民事主体以追认权、拒绝权,赋予相对人以催告权、撤销权。
效力待定的五种情形: 一、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三、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1、效力待定的合同变为有效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的期限内的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经过监护人的追认,合同才有效。无权代理或者超越代理权人签订的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经过被代理人的追
效力待定合同成立后是否履行要看是否追认,因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欠缺而使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有待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进行追认,追认之后即成为有效合同则需要履行,不予追认则为无效合同自始至终无效则不需要履行。 效力待定合同构成要件有以下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成立之后,是否发生效力尚不确定,有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作出追认或者拒绝的意思表示来使之有效或无效的法律行为。主要类型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合同行为);无权代理行为;无权处
看是否追认。相对人或者签订效力待定合同的另一方,可以在从知晓合同效力待定的时候开始,要求具有法律上代理权限的人在一个月之内对合同效力进行追认。具有法律上代理权限的人在一个月内没有做出拒绝或者同意等行为任何表示的,一般认为该代理人不同意追认,
效力待确定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的合同;法律其他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