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离婚证遗失的情况下,遗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领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对当事人提交的资料和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离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补办离婚证的,补办方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补领申请。补办流程:1、申请。婚姻登记员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后,会先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2、填写声明。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3
离婚证丢了可以进行补办处理,离婚证丢了的补办程序是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离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可以先向当地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办理离婚证补办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
离婚证遗失后补办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领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对当事人提交的资料和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办理离婚时结婚证丢失的处理方式:若只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若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情况发生,则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若当事人起诉离婚,可以先
结婚证遗失的补办方式: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审查,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遗失结婚证可以到原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申请补办,填写申请书。申请补办结婚证的需要带上: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2、结婚证丢失的证明文书。3、夫妻双方最近三张二寸免冠的合影照片。带上以上材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补领。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
结婚证遗失补办流程: 一、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是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并当场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二、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查证属实的,当场补发结婚证。
补办结婚证的流程: 1、当事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近期双方合影照片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2、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签名和按指纹; 3、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4、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