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
有以下四种情形之一,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一定保证金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具体情形为:1、可能被判处的刑罚较轻,是管制、拘役或独立的附加刑;2、刑罚可能是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候审后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3、患病严重致使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哺
取保候审后,如果公安还处于侦查阶段,是被禁止出境的,不可以办护照。如果公安此后撤销立案,则可以在撤案后办护照。按照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的孩子的,那么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间并不禁止购买火车票,但需要经过执行机关同意。如果私自外出,公安机关就会没收保证金,责令另行提供担保。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
被保释人没有违反保释期间的规定的,在解除保释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释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决定退还保释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释金决定书》。
都可以,主要看是否符合以下:(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
取保候审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
被取保候审的这些人是不能出国的,毕竟取保候审阶段案件还处于继续侦查的状态当中,按照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首先就要做到随叫随到,而且不经批准的情况下不能离开自己现在居住的地方,执法机关也绝对不可能批准当事人出国的。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取保候审到期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申请: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