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对于大部分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相对人如不服,还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但法律也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复议决定是最终裁决,相对人不得起诉。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
不服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应当向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行政裁决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
不服行政裁决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仲裁以“一裁终局”为原则,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不可以上诉。对经济仲裁裁决不服,认为裁决错误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
当事人如果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而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行政裁决涉及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即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对于有关行政法律关系,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对于民事法律关系,应当就其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应当以裁决机关为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
对商事仲裁结果不服一般不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算起。但以下劳动争议终局裁决只能由劳动者去提起诉讼: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其作出的裁决如果一方不服都有权利向人民法院起诉注意是起诉并不是上诉,如果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还不服还可以进行上诉所以用人单位如果想故意拖延诉讼时间是没有好办法的,因为起诉和上诉均是用人单位的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