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父母去世后房产可以通过遗嘱或者法定继承获得。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
办了遗嘱公证还要办继承公证。遗嘱公证,是立遗嘱人生前立下遗嘱,再拿着遗嘱和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过后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在死者死亡2个月内,遗嘱指定继承人就可以拿着公证过的遗嘱,到公证处办理
小三的孩子能继承生父的遗产。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拥有同样的继承权,他们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当被继承人死亡后,小三的孩子能分到和婚生孩子一样多的财产。
能否阻止小三的孩子继承遗产,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走法定继承,非婚生的私生子与婚生子女有相同的继承权,如果子女已经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则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排除私生子女继承遗产; 2、但是,如果发生继承时,私生子还未成年,即
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依据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等。 前述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且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均属于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法定继承权。
《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位以及第二顺位,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规定夫妻相互继承需要注意双方应当有有效的婚姻,若是共同财产,则只有一半的份额属于遗产。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产继承以下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 1、在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相应份额分割完毕后,还存有剩余未处理遗产的; 2、被继承人未订立遗赠抚养协议、遗嘱,且有可供继承的遗产的; 3、适用法定继承的其他情况。
遗产继承的第一继承顺序是: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承开始之后,会先让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可以在此时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会让第二顺
遗嘱有多种形式,没有一定说要公证,自书遗嘱也是有效的。 但是,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最稳定,建议遗嘱能公证最好。 如果在继承人继承房产的过程中,其他继承人不按照遗嘱继承的内容,不同意在继承权公证上签字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提起遗嘱继承纠纷
遗产继承公证办理需要的手续有: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公证需要的相关材料; 3、进入到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遗产继承公证办理需要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以及身份证明; 2、被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