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仲裁机构无权直接裁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而是依照仲裁申请人的申请不加审查而直接予以转交。申请仲裁保全的实质性条件为:如果因当事人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仲裁裁决有不能或者难以执行的危险,或重要证据有灭失或难以取得的危险;申请仲裁的程序性条件为:当
财产保全负责部门各地法院操作是不一样,有的是立案庭受理并执行,有的是立案庭受理交给执行庭执行,还有的是立案庭受理后分到审判庭,再交给具体审判该案的承办法官执行。具体法律根据确实是空白,主要看各地法院操作惯例。
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1条明确规定:“在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
关于国内仲裁程序中财产保全的级别管辖,《执行规定》第11条已作了明确规定。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和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并
关于这一点,没有一个法律或司法解释有法院诉讼保全无管辖权规定,但按照其规定的精神,申请财产保全的管辖法院都是起诉的法院,也就是受案的法院,所以现在案子已移交到了二审法院,应该由二审法院办理. 根据《关
诉讼中财产保全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
涉外诉讼的管辖可以通过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进行确定。 一、基本原则: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
刑事案件管辖规定,具体有以下的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