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诉讼离婚法院管辖可以是登记地法院管辖。诉讼离婚法院管辖以下情况由登记地法院管辖: 1、被告不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2、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 3、被告受过劳动教育; 4、被告被监禁; 5、被告被取消城市户口。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结婚登记地点由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管理。需要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离婚登记管辖地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
1、离婚诉讼中,不按照结婚登记地法院确定管辖。不能以结婚登记地确定管辖。 2、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被告经常
一、没有法律规定是由婚姻登记地的法院管辖; 二、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
法律规定离婚诉讼婚姻登记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仅此一种情形: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应该共同至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即可。 如果是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或者是中国内地的居民和香港、澳门或者是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法院管辖时,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但离婚案件较于普通民事案件有特殊之处,为了方便当事人提起诉讼,司法解释对离婚案件的管辖做出了特殊规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一般债权债务纠纷的管辖法院,如果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管辖法院为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在合同借贷的案件中,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