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的区别:行为的目的不同;行为方式不尽相同;侵犯的客体不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必须是具有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的目的;而非法集资行为人主观上则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通过非法吸收、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而用于营利活动,以牟取暴利。
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的特点为
公司的股权可以用来投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来进行出资,可用货币估价,并依照法律规定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有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于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需要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对评估作价有规定
虽然法律上没有对股权投资作出明确的概念解释,但实践中一般认为,通过投资设立或购买公司股权的方式,控制或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行为,就是股权投资行为。股权投资的目的,是通过投资行为取得公司股权,并从公司股权中获取利润。从这个角度来讲,设立全资子公
投资入股公司的具体操作为: 1、通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转股; 2、通过受让已有股东的股权;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股东资格属于善意取得,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 3、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体现在很多方面,具体而言,二者的区别主要包括:主观目的不同,客观行为表现方式不同以及量刑幅度不同等方面。行为人非法集资的主观目的主要为,永久地非法占有公众存款,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主观目的为暂时占有公众存款。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第一百九十
非法集资,是指个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过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式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在我国现行法律中,非法集资案件涉及的罪名包括有: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等罪名。
非法集资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非法集资罪的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法,来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是非法的资金融通
非法集资的公司员工处罚需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募集股份和非法集资,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募股一般是指,公司发起人在创立公司时,发放股份供股东认购的行为。非法集资是指实施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 2、实质性区别:股权融资与非法集资回报上存
一般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国家相关金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含个人和单位)吸取资金的行为,且又同时具有如下情况的,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 1、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借以经营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
非法集资公司也能够申请破产,但需要满足企业破产法的特殊规定。具体来说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具有以下情形,可以提出破产的申请:1、公司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而且自己的资产难以清偿全部的债务;2、公司具有明显丧失偿还能力的情形,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