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主要体现为: 1、产生的根据相同。都是基于行政争议的存在,用以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 2、目的和作用相同。都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效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3、审查
(一)一般关系,指当事人既可以先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法律么有例外规定的,都适用一般关系。 (二)行政复议前置关系:行政复议的存在是起诉的必要条件之一。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行政诉讼附带行政赔偿: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
二者的区别: 1、审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审理,而行政诉讼则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2、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复议依据的是《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若是直接起诉的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
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首先要求行政机关避免自身作出的行政行为违法,以及公开相关行政决定的信息。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需要行政机关提供作出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二者的区别: 1、审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审理;而行政诉讼则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2、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复议依据的是《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没有具体的先后顺序,如果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复议也可以提起诉讼。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需要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包括: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等。
行政复议机关的受案范围包括: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对有关许可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以及对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