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共同犯罪主体的定性: 1、无身份者勾结有身份者共同作案。在这种情况下,无身份者因与有身份者联结而具备了身份犯罪的主体资格,对各共犯人应统一以该身份犯罪处罚。 2、不同身份者勾结作案。由于各共犯人具有不同的身份,从身份犯罪的特殊构成出发,他们
我国刑法对主犯的规定,是以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为主要标准,同时涵括了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情况,但在司法实践中更多的是从主客观的各方面去区分主从犯,比如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与程度、对危害结果的原因力的大小、对赃物的控制
1、共同犯罪也是分为主犯和从犯的,在案情中起主要作用的就是主犯,对于主犯的刑事责任将会从重处理 2、在案情中起辅助作用的就是从犯,对于从犯的刑事责任将会从轻处理,具体的需要根据两者在案情中所起到的作用来分析。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认定为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共同犯罪从犯的认定标准如下: 1、在共同犯罪中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的指挥; 2、第一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参加次数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只参加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是从犯; 3、在犯罪中,行为强度通常较小,或者技能不够熟练; 4、对
共犯犯罪的量刑依据犯罪行为人在犯罪行为中充当的角色进行具体裁定,我国《刑法》第25条至第29条对共犯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充当的角色不同,划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这四种的量刑原则是不同的 1、主犯,《刑法》第26条第4款规定:应当按照其
贪污罪作为一般贪污行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构成贪污罪的贪污行为,还具有贪污数额和情节上的要求。因此,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 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3万元。其中,贪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
如果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犯罪行为,且毒品的数量符合毒品犯罪的立案标准的,可认定为毒品犯罪。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单位谋取利益,经单位决策机构或者负责人决定实施的,法律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刑法分则条文明文规定主体,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犯罪未遂的认定如下: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特定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未成功,是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没有完成; 3、犯罪失败是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符合下列条件的为从犯: 1、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随声附和、表示赞同的为从犯。 2、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 3、首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参加次数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仅参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为
目前我国《刑法》中涉恶的罪名有3个,不同的罪名认定标准不一样的,并且犯罪的主体、犯罪行为的表现也不一样,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 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凡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都会构成刑事犯罪,对组织者、领导、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