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中小股东行使股东诉权主要有股东直接诉讼权、股东代位诉讼权两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公司
中小股东行使股东诉权的方式: 一、股东直接诉讼权: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股东代位诉讼(间接诉讼)权: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
中小股东行使股东诉权的方式: 1、股东直接诉讼权:是指股东根据股份所有人的地位,为自身利益向其他侵犯自身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 2、股东代位诉讼权:是指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者实现其他权利时,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
隐名股东的出资瑕疵: 1、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为。 2、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上并未出资的
股东抽逃出资罪的构成是: (一)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所谓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 (二)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如果有股东违法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对公司缴纳出资的即属于违约行为,这种违约行为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并对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构成违约,因此需要向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的出资符合规定。我国法律规定,股东使用货币出资的,应当将现金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股东使用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股东未出资的法律责任为: 1、承担向公司足额缴纳的责任; 2、承担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的违约责任; 3、承担被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的责任。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发起人协议自然对所有发起人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协议而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在公司成立后,无论是有限责任
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
股东享有股东权利与其出资与否没有直接关系,股东有没有实际出资、实际出资多少并不能影响股东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利行使。法律在规定股东享有权利的时候,仅以股东的身份作为享有股东权的基础,而没有附加任何限制或条件。
在我国证明公司股东抽逃出资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的年度报告,以此判断公司股东是否按时履行出资义务。股东抽逃出资的,应当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股东实际出资未载入股东名册的有股权。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的,实际出资人能够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