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我国侦查行为的体系,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侦查机关通过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
刑事侦查程序包括: 1、在我国,侦查不仅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项调查活动,还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而采取的强制措施; 2、侦查结束是指侦查机关决定通过侦查结束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明,证据确实充分,足以确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
刑事侦查的流程如下: 1、询问犯罪嫌疑人; 2、询问证人、被害人; 3、勘验、检查; 4、搜查、扣押物证、书证; 5、鉴定; 6、通缉或拘传; 7、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须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
(一)迅速及时原则; (二)客观全面原则; (三)深入细致原则; (四)依靠群众原则; (五)程序法制原则; (六)保守秘密原则; (七)比例原则。
退回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补充侦查的次数只能是两次。 一、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 二、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
1、可以。辩护律师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看守所要及时安排会见。 2、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预审部门应设置律师接待室,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办案机关应当在律师提出会见要求后,
可以适用缓刑。证明自己符合《刑法》规定的适用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判处缓刑。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
一般不超出两个月。按照刑诉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一般应在接到报案的七日内告知当事人是否应该立案。然后进入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但是如果案情特别复杂、到期限届满还不能终结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以延长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一般而言,经济违法犯罪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