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价格没有统一的价格表。土地被国家征用赔偿的数额应当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因此具体的数额需要到当地的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各地的土地质量不同,国家征用的用途不同,补偿当然也不会相同。土地补偿费,按被征地原用途补偿,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归土地所有者所有,纳入公积金管理,用于被征地农民参保、发展生产、公益性建设,不得平分到户,也不得列为
(一)坟墓补偿标准:800元个。 (二)猪圈、牛棚、厕所80元平方米。 (三)大棚补偿标准:水泥30元平方米,钢架20元平方米、木架10元平方米。 (四)护菜(鱼)棚:砖混140元平方米,砖木100元
(一)坟墓补偿标准:800元个。 (二)猪圈、牛棚、厕所80元平方米。 (三)大棚补偿标准:水泥30元平方米,钢架20元平方米、木架10元平方米。 (四)护菜(鱼)棚:砖混140元平方米,砖木100元
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漕河镇(包括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补偿标准:耕地:39200元亩;菜地:43120元亩;果园:43120元亩;茶园:43120元亩;精养鱼池
1、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该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县级以上地方人
农村土地租用补偿标准如下: 土地租用没有严格的标准,出租让和承租方可以自行协商租用的费用。 一般情况下,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国家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为: 国家征收土地为集体土地时,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其中赔偿范围包括:1、土地补偿费,即对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即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
占用农村土地赔偿项目,包括了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具体来说: 1、土地补偿费; 2、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第一,是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