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是: (一)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
有限责任公司属于非公有制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
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资产为限承担债务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规定为五十人以下,不得超过五十人。股东认缴出资额,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对非货币财产的出
有限责任公司欠债由公司的财产来清偿。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公司是企
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之一。根据该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包括两层意思: 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
股份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规定,原则上是禁止的,仅特例除外,比如出现了以下情形: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独立法人,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责任。 但当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等行为时股东则需要对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是不具有股东的,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一、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二、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况下,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对公司名称的要求有:公司名称应由字号或商号、所属行业(经营特点)和“股份有限公司”三部分组成,公司名称前应冠以所在地区和区划名称,在冠用的行政区划范围内享有专用权,同行业公司的名称不得混同。
有限责任公司是有发起人的。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是要有公司的发起人的。有限责任公司须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所谓发起人是发起组织公司的人或公司的创办人。发起人是筹备公司设立的人,但并非所有的筹备人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