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破产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中国企业破产法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
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如下: 1、经营规模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法的企业名称,属于一个小公司;个体工商户可以没有企业名称,也可以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分支机构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个体工商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具体如下: 1、设立时的出资人不同: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或者家庭共同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则只能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 2、责任不同:个体工商户对所负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一般情
股份制公司清算需要的条件: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因为股东的诉讼请求而被司法解散。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确认破产财产; 5、确认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8、破产清算的结束; 9、登报声明。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
法人的清算是指法人消灭或终止时,由依法成立的清算组织依据其职权清理并消灭法人的全部财产关系。 清算可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依法对被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估价、变卖及其他处理,并按规定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一系列活动。
1、当事人提出外资企业增资申请; 2、登记机构依法审查相关材料; 3、审查通过的,核准变更登记,并发给新的营业执照; 4、当事人携带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文件的更新。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职责包含: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行政法角度看备案,实践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
服务商标:又称服务标志或劳务标志,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区别于他人提供的服务而使用的标志。与商品商标一样,服务商标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元素组成。一旦被服务企业注册,企业就有权独家使用服务商标,受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