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在行政诉讼中,普通共同诉讼可以由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并案审理,然后由法院审查,认为可以合并的才能实行合并;也可以由法院主动审查,认为可以并案审理,并且经当事人同意之后,依职权进行并案审理。普通共同诉的特点在于共同诉讼的一方当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具有全部的或部分的独立请求权,或者虽然不具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理论上,第三人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但在实践当中
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权主张独立的权利,或者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他人之间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去的人。以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否具有独立请求权为标准,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
《民事诉讼法》中的第三人属于当事人。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对于已经开始的诉讼,以该诉讼的原被告为被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由该诉讼中的原告或者被告引进后主张独立的利益,或者为了自己的利益,辅助该诉讼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加人。
诉讼参加人与诉讼参与人的区别:诉讼参加人与诉讼参与人不同。诉讼参与人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广义的诉讼参与人是指除人民法院以外的所有参加诉讼的人,即包括诉讼参加人,也包括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狭义的诉讼参与人则仅指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狭
民事诉讼参加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的参与民事诉讼并在诉讼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负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民事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
第三人不是共同诉讼人。两者有以下区别: 1、对争议的诉讼标的持不同态度。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起的诉讼,与本诉的诉讼标的不是共同的; 2、诉讼地位不同。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一方在诉讼中只能与对方当事人发生
第三人不是共同诉讼人。两者有以下区别: 1、对争议的诉讼标的持不同态度。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起的诉讼,与本诉的诉讼标的不是共同的; 2、诉讼地位不同。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一方在诉讼中只能与对方当事人发生
行政诉讼中追加第三人,必须由申请人向法院递交追加第三人的书面申请,申请应当符合形式要件且材料齐全,申请中应列明被追加的第三人的基本情况、说明追加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行政诉讼第三人是指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
第三人不是共同诉讼人。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起的诉讼,与本诉的诉讼标的不是共同的。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一般在原告起诉或被告应诉时一同参加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既有权提起诉讼,也有权不起诉,放弃权利,或
第三人不是共同诉讼人。两者有以下区别: 1、对争议的诉讼标的持不同态度。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起的诉讼,与本诉的诉讼标的不是共同的; 2、诉讼地位不同。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一方在诉讼中只能与对方当事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