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3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还有效。本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处理结案的医疗事故争议,不再重新处理。
有关医疗事故处理途径有: 1.和解。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 2.调解。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拿着鉴定书去找医院协商赔偿数额;医院不愿意协商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首先由相关机构进行鉴定,之后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当事人协商赔偿,若是可以达成合意的,应当签订协议。赔偿标准为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除此之外,还应当赔偿误工费、
当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医疗纠纷时,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来解决纠纷,这是患者和医疗机构都关心的问题。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医疗纠纷的处理一般可以通过三种合法途径予以解决: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医患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的解决方案是受
遇到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可采取下列措施: 1、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处理。 2、需要市卫生局协调解决的,由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填写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委托书,院长签字后,委托市卫生局处理,具体由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
造成医疗事故的相关人员,包括医生或者护士需要对患者赔偿相关费用,并且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该医务人员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执业活动。如果该医疗事故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卫生行政部门需要吊销该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
1、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3、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医疗事故后,程序如下: 1、医护人员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解释无效的,应及早上报医务部; 3、医务部接到上报后做相应调查、了解和沟通,然后组织调解; 4、若不能调解,由医务部报请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
医疗事故理赔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陪护费,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九)交通费,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