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1、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之间有先诉抗辩权。如果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的所有保证人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明确与债权人约定了为一般保证,则连带共同保证的所有保证人都享有先诉抗辩权。 2、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
认定连带责任保证人之间的追偿权的办法: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保证人承担的责任超出其保证范围的,则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保证人享有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权的实现债权顺序是,有签订合同的按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执行,而且不用区分物品担保的类型。在没有签订合同或合同中未约定的情况下,如果算借债方自己的物品,则优先实行物品担保,如果是他人提供的物品,则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和债权人由债权人自
债权人撤销权的前提有: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人有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行为。
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代位权诉讼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能要求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代位行使权利,但次债务人并不一定就具有履行能力,所以,为了充分地、最大化地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在债权人进行代位权诉讼确认次债务人就债务数额向债权人负有清偿责任的同时,应确定债务人对该债款数额负
连带债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以有效保护自己债权的安全,但撤销权的行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我国法律对债权人使用撤销权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
债权人可以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是基于债权的一种固有的法定权能。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连带共同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为:连带共同保证是各个保证人之间,而连带责任保证是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所谓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是根据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期间,债权人没有在该期间主张权利,则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保证期间是保证人对已确定的主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债权人只能在此期间内向保证人行使请求权,保
连带责任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规定,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