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反担保的措施如下:1.抵押反担保。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2.质押反担保。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权,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有下列种类: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法定担保与约定担保;本担保与反担保。
债权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四种原因而产生,但《担保法》规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不包括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以及损害赔偿之债。因此我国《担保法》中的被担保的债权的种类,就是指被担保的主合同产生的债权的种类。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有 1、既可以是种类之债,也可以是特定之债,可以是专属性的债务,也可以是非专属性的债务,如果被保证的债务是可以尽可能债务,可以由保证人代替履行,如果不能代替履行责,由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 2、自然债务也可以作为宝贝的对象,保证
反担保的措施如下:1.抵押反担保。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2.质押反担保。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权,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
债权担保的类型有:抵押、质押、保证或者留置等,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或者质押的,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对抵押或者质押财产进行优先受偿。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是《民法典》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我国《民法典》中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就是指“被担保的主合同产生的债权的种类”。 主债权的种类,有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种类物给付债权,以及以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另外一种是本身就是无效的。比如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等。
保证责任种类有两种,一是一般保证;二是连带保证。这两种方式的不同在于,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在连带保证责任中,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其承担保证责任不再以债权人先诉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为前提。
医保包括以下种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
保险属于商业保险的,按保险标的分为人身保险和损害保险,人身保险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年金保险、养老金保险等,损害保险包括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的,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
反担保是指由反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要求向担保人开立书面反担保文件,承诺当担保人在申请人违约后作出赔偿;且申请人不能向担保人提供补偿时,由反担保人提供补偿,并赔偿担保人的一切损失。反担保的种类有:房产抵押反担保、土地所有权抵押反担保、设备抵押反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