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
发生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 1、双方协商处理; 2、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
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是四十五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
执行异议的条件是: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人必须是案外人、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实体权利、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以前提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在执行完毕后,依审判监督程序被撤销。人民法院制作的先予执行的裁定,在执行完毕后,被本院的生效裁判或上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判所撤销的,因先予执行而取得财务的一方应当返还。其他机关制作的由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
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的区别:劳动监察是劳动争议的行政处罚程序,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司法处理程序;劳动监察处理的是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劳动仲裁既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劳动监察的受理时效是二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其
常见的劳动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争议仲裁的办案时限: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45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超过15日。
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纠纷属于民事案件。 常见的劳动争议的案件包括以下内容: 1、因⽤⼈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动离职发⽣的争议; 2、因执⾏国家有关⼯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的争议; 3、因履⾏发⽣的争议; 4、因认定⽆效劳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劳动仲裁是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途径。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向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