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1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具体而言: (1)征
宅基地是属于建设用地的,且仅能由农村户口的村民享有。宅基地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一般在取得合法手续后即可以在宅基地上修建住宅等建筑。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虽然属于建设用地,但是与普通的建设用地有的
宅基地的面积都是有规定的,国家把宅基地面积的划分权利下方到各省市自治区,具体面积具体规定细则。在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明上面,有宅基地面积以及宅基地四至。就是宅基地东南西北相邻的空地。宅基地四至的空地面积是可以和四邻共用。也就是相邻权,都有权利
1.重点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农业农村部指出,会和有关部门在试点地区围绕“宅基地三权分置”,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等方面工作进行试点。并总结出一套全国可推广、能复制、惠民的制度成果来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提供农民土地保障。 2.盘活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不是农村户口不能单独继承农村宅基地,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财产,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于2020年09月09日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自然资
无论当事人是否为农村户口都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宅基地不属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不能通过继承转让。 村集体的成员可以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但不具备所有权。 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成员在宅基地上建房的,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宅基
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兄弟姐妹都可以继承,因为男女的继承权是平等的,法律规定,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由于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资格是以户为单位的家庭,而户内人口由于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等情况,往往处于流变之中。在部分年长家庭成员死亡后,由于该户尚存,宅基地使用权应当由剩余户内成员继续享有,原则上此时并不存在宅基地的继承问题。
农村宅基地不得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继承人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在申请宅基地通过后,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