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犯罪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3、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4、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构成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擅自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构成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的要件是,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同时符合以下要件的构成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 1、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擅自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4、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我国的刑法对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概念通常是指,违反档案法的规定,行为人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了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罪犯,一般会被法院判处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刑法第329条第2款),是指行为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本罪
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的刑事责任:触犯本罪的,依法应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的行为是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擅自转让,是指未经批准而无偿送给他人。
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构成是: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档案管理制度;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本罪主观上是故意
可以构成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既遂的一般处罚为: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擅自转让,是指未经批准而无偿送给他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所有的档案。本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国家所有的档案而有意出卖、转让的主观心理状态
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的犯罪构成是: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所有的档案而擅自出卖或转让,如果行为人不知出卖或转让的是国家档案的,不构成本罪。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