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8
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特殊主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条文]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
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司法认定如下: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违反劳动管理法规,聘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客体
强迫劳动罪与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区别在于犯罪主体不一样,前罪主要指16周岁以上的劳动者,后罪主要指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聘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劳动,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一
所谓童工就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招收未满16周岁的人。对招用童工,我国《劳动法》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
要确定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量刑标准,首先要确定罪与非罪的标准。行为人雇佣童工从事轻度体力劳动,又或者是在较为安全的环境下从事劳动,只属于普通违法行为,不需要接受刑法的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只有雇佣童工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又或者是在
毒品犯罪有下面几个特征: 首先是罪名集中化。意思就是毒品犯罪大多为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与容留他人吸毒这三个罪名为主;其中,贩卖、运输毒品就占了百分之七十以上; 第二,毒品犯罪的主体成年轻化的趋势。根据统计得知,八零后的罪犯占80%以
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首先,合同是在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意思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之分、从属之分,也不存在命令与服从、领导与被领导的区别。在签订合同时,一方当事人不能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比如经济实力、行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