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的责任免除,对于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务,债权人未经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允许债务转让的,保证人对转让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保证人不是连带债务人,连带债务人是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人,连带保证人只是债务的担保人,不是债务的主体。 连带债务,就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系,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偿付的义务,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的完全偿付
保证人是连带债务人吗 连带保证人不是连带债务人,连带债务人是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人,连带保证人只是债务的担保人,不是债务的主体。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保证人一般不是连带债务人,连带保证人是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的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而连带债务人是直接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的人,保证人是为债务人提供担保。
1.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
连带责任保证范围: 一、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 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 1、主债权的全部。 2、利息。 3、违约金。 4、损害赔偿。 5、其他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 二、部分保证担保责任范围。 部分
连带保证责任的认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针对保证的规定,保证人不一定是连带债务人。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债的担保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债务人财产未执行完毕之前,保证人都不承担责任;另外一种便是连带保证,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债务人
连带保证责任的认定如下:连带责任保证人的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般来说,保证人的担保责任应当轻一些,即法院不对被担保人强制执行担保的,
一般保证人需要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变更后的责任加重了的,则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变更的是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主债权的全部、利息、违约金、损害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之债的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保证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