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0
办理新设合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合并协议和合并决议或者决定; 3、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公告的有关证明; 4、公司章程等。
办理新设合并需提交下列资料: ⒈合并双方股东会决议。 ⒉合并双方股东会批准的合并协议。 ⒊合并双方关于同意注销、成立清算组等事项的股东会决议。 ⒋合并双方各自的审计报告。 ⒌合并双方各自出具的清算报告。 6.新设公司的验资报告。 7.新设公
并购公司需要提供被兼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局面意见;企业兼并的可行性报告;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或认证的被兼并企业的基本情况以及财产债权债等方面的材料等。
办理吸收合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证明当事人身份的资料。例如,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证明公司经营状况的资料。例如,年度财报、经营计划书等; 3、合并协议书; 4、变更登记申请书; 5、其他资料。
办理吸收合并需提交的资料主要包括: 1、合并协议书; 2、变更登记申请书; 3、证明当事人身份的资料。例如,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4、证明公司经营状况的资料。例如,年度财报、经营计划书等其他资料。
办理吸收合并须提交资料: 1、合并双方股东会决议; 2、合并双方股东会批准的吸收合并协议; 3、合并双方各自的审计报告; 4、合并双方共同出具的关于债权债务清偿、担保的说明; 5、合并公司股东会关于有关变更内容的决议; 6、合并公司增资验资
办理新设合并须提交资料:设立登记申请书;合并双方股东会决议;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合并协议;合并双方各自的审计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新设公司的验资报告;新设公司章程;场地使用证明;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该提交申请书、经过特别表决的决议文件以及验资报告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作出增资扩股决议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以货币方式增资的,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
公司合并需的材料有: 1、合并协议; 2、依法公告的报纸样张; 3、合并各方公司的合并决议; 4、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公司变更应提交以下资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公司在办理增加注册资本手续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协议作价
公司吸收合并所需提交的文件主要包括: 1、股东会决议; 2、合并协议书; 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4、证明合并双方身份的文件。例如,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等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