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没有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侦查期限最长为三十七天。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应到人民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刑事案件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就可,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进行审查决定、做出答复。
书面传唤犯罪嫌疑人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捕,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犯罪嫌疑人被捕后,如果仍然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案件还在公安机关办理,不能去检察院了解情况。只有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以后才能去检察院阅卷,了解案情。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
嫌疑人被批捕不通知家里,检察院不会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通知家属。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逮捕适用于下列情形: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并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罪证等社会危险性较大的情形的。
逮捕证包括下列信息:被逮捕人的姓名、地址等基本身份信息;逮捕的原因;逮捕的时间和地点;批准逮捕的机关和执行逮捕的机关;逮捕后羁押的场所;以及填发的时间和负责人的签字。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
批准逮捕的时间限制是七天。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经过检察院批准就应当逮捕,检察院批准时间是七天。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批准逮捕后有两种结果。公安机关申请逮捕后,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 1.检察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检察机关会做出不批捕决定。 2.检察机关认为构成犯罪并且证据充分的,会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院逮捕的条件包括: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社会危险性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