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清算无法进行时,应当向受理特别清算申请的法院提交无法进行清算的报告。法院经审查属实的,裁定终止特别清算程序。对于财产情况不明的公司,债权人可以提出否定公司独立人格的主张,公司股东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对于人格混同的公司,债权人可以将他们视为同一
公司进行解散就必须要清算,分公司解散也是同理。但分公司如果是因为合并或者是分立而解散的不用清算。公司需要先做出解散决议,由公司盖章。之后成立清算组。
公司解散时,清算组应当在决议解散或者是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清算组可以自行组成,属于有限公司的,可以由股东成立,属于股份公司的,可以由董事确定的人员组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没有自行组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一般是不需要进行清算。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因以下事由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这里的事由中不包括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
公司解散后并不想一定要清算,例如,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的不需要清算。但其他事由导致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可以自行清算,也可以由法院组织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
公司解散后必须清算。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
公司解散清算的时间一般是6个月。具体时间由实际情况决定。公司解散后,清算组成员应当依法通知并公告债权人,依照清算方案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后,才能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解散清算制度是:当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应当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完毕公司的债权债务事项后,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解散后,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不用清算。但是因营业期限届满而解散的公司必须清算。清算组应当通知公告债权人。
公司清算之后必须解散。公司解散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