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8
新公司法股东知情权的规定有《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知情权是公司股东享有的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是股东作为出资人对公司享有的权利中的一项。
一般情况下,应由董事长主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如果董事长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公司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或者监事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股份制公司法人的行政责任: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性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增加股东。但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能有一个股东,所以增加股东的,属于变更公司的类型,变为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需要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重新设立新的公司。
小规模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
小公司股东变更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核实申请材料实质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以及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是指由股东认购公司的全部股份的方式,募集设立是指股东认购一部分,另一部分向社会募集的方式。
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有两方式。既可以发起设立,也可以通过募集设立。募集设立需要股东将认购的资金缴足后,才能向社会募集资金。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的方式有: 1、股东之间转让的,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即可; 2、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权可以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例外情况: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