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首先,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其次,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再次,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减少其财产而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
债权人撤销权有下列构成要件:债务人实施了放弃其债权、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行为;而债权人依法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债务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效力: 1、对于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则该行为自始无效。如果债务人已与他人达成买卖合同但尚未交付财产,则该合同将因被撤销而自始失效。 2、对受让人的效力。在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被撤销后,如果财产已经为受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行使撤销权必须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裁判,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则所有的债权人可以共同行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为:债务人主观上存在恶意,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此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内容:若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高价受让财产等方式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并且相对人知情或应当知情的,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保全其债权。
在债权人的撤销权构成要件中,其主观方面包括:债务人具有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或者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损害债权人债权的恶意;如果有相对人的,相对人也存在着损害债权人权益的故意。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 一、须以债务人所为的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作为撤销权的对象; 二、须以财产行为为撤销标的; 三、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四、对债务人以有偿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必须在债务人与受益人都具有恶意时,债权人方可行使其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需要具备的成立要件如下: 1、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如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 2、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3、债权人应当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 3、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转让行为必须都具有恶意;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其债权为限; 5、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再法定的期间内行使,否则撤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需要的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债务人具有放弃其债权和债权担保、无偿转让其财产等损害债权人到期债权的行为;以及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为债务人的行为影响了其债权的实现,债务人以无偿转让,放弃债权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或者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履行债务的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