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限制包括:当事人只能通过向法院申请的方式行使,撤销权的行使还有时间限制等,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的权利。
债权人赠与财产的能撤销赠与合同,具体情形有: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前,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除公证或涉及公益赠与的除外。下列情形下,赠与人享有法定解除权: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
对公益性赠与债的撤销权不可以行使。该笔赠与是公益性质的,债权人不能行使自己的撤销权。债务人在客观上实施危害债权的行为。该危害债权的行为,是指在客观结果上将导致债务人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因而妨害债权实现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该行为包括债务人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的,且没有经过公证或不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可以任意撤销的权利。同时,享有法定撤销权的情形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情形;法定其他情形。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 3、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
债权人的撤销权有债务人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以及债务人以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当债务人以无偿处分的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到期; 3、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 4、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破产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1、够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程序有: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有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无偿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权利应具备的要件如下: 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条件: 1、债务人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2、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故意串通或勾结,共同危害债权人的债权,如故意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