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是当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该行为的权利。
债权人撤销权的效力具体有: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4.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5.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债权人的撤销权有: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债权人撤销权起诉的对象: (1)我国《民法典》中的民事行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要约。 (3)遗嘱。 (4)合同。
债权人撤销权性质如下: 一、请求权说。撤销权的本质是对因债务人的行为而受益的第三方要求其所得利益的权利另一方面,请求撤销的诉讼是支付的诉讼; 二、形成权利理论。撤销权是根据债权人的意思,追溯和消除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行为。另一方面,请求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有: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债务人免费转让财产,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撤销权是债权人在债务人和他人处分其财产或权利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的权利。撤销权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原告债权人、被告债务人、第三人包括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而受益的人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
债权人撤销权有下列效力:法院可依法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并可判决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但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要以其债权为限,并且需在撤销权的有效期间内行使。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基于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所实施的危害行为,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提出撤销的权利。债务人如果做出放弃到期债务或无偿转让财产这些行为,会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一般是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 3、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只能以自身享有的债
债权人撤销权有请求权、形成权、责任、折衷等理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免费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受让人知道的,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