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的规定,在适用机关上,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处理为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若是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由公安机关行使,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对违反行政法律的人进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依据,依法按照与遵守其法律规定程序进行,除此之外,其它政府部门无权决定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