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订立工程合同后逾期的违约金上限是:当事人在工程合同中约定的数额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超过该比例的,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地予以减少。
合同中工期违约金上限的规定:违约金一般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违约金与实际所造成的损失相比过高或者过低的,则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地予以增减。
购车合同没约定违约金的也不可以主张违约金,但是可以要求违约一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违约损失等违约责任。 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损失的,违约损失的赔偿额应当为违约行为给守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具体来说,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即付出的房款、中介费、利息等)和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 2、赔偿的范围包括:合同约定价格与房屋现在市场价之间的差额; 3、出卖人违约行为符合合同
购房没有约定合同违约金的,一般可以按照合同标的额的20%确定或者根据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违约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数额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当超过实际损失的30%。
购房约定20%违约金合理,房产交易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
购房合同有解除合同条款的,依据解除条款的约定办理。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解除合同条款的,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可以主张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