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指个人或单位故意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污染或破坏环境资源,造成或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触犯刑法并应受刑事惩罚的行为。它是1997年新刑法增设的一类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资源保护的管理制度。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并不指的是一种罪名,它包括下面多种罪名: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盗伐林木罪等。每种罪名的量
我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法是1989年制定的,我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日也在这一年实施。我国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是再1973年召开的,该会议推动了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迈出了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关键性的一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
因非人为因素操作失误,或设备故障所致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并且初次违法,或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给予警告或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环保设施未正常运行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
行政处罚的主体主要有三类: 一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能够单独实施行政处罚权,但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比如: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换句话说,被授权的组织有权在授
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
环境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环境权是指公民有在健康、安全舒适的环境中生活的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如下: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 5、监督权; 6、社会经济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
行政处罚能复议撤销。 如果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比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这些处罚决定,那么可以按照法律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规定,行政行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主
污染环境罪的判刑标准为:自然人或单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擅自排放、倾倒或不合理处置有毒物质、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放射性的废物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造成环境严重受到污染的情形,一般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及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排放、倾倒或者是处理具有放射性法的废料、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料、有毒物质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该罪的量刑标准有: 1、犯污染环境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
开除公职不属于行政处罚。而是属于行政处分。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行政拘留;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