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4
发明专利年费的计算方式: 1、第1-3年,每一年缴纳900元; 2、第4-6年,每一年缴纳1200元; 3、第7-9年,每一年缴纳2000元; 4、第10-12年,每一年缴纳4000元; 5、第13-15年,每一年缴纳6000元; 6、第1
专利复审费用的提交方式为: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的,应当在送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名称。
专利权人在专利年费没有交纳时,若满足条件是可以恢复专利权的。但只有申请人因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导致未交年费的,才可以申请恢复权利。并且请求专利权恢复期限为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
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汇付。凡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应当写明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所以一定要在汇款留言中写清楚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未按时缴纳年费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
外观设计专利年费缴纳的方式是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按照法定标准足额缴纳。且期满未按规定缴纳的,应当自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期满仍未缴纳的,专利权终止。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
专利年费没交有正当理由的,是可以请求恢复专利权的。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专利权人如果没有依照规定缴纳年费,并且在一定期限内仍然不予以补缴的,专利权会提前终止,从而不再受到法律保护,此时,专利权人将不再独家占有专利使用权。当然,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可以知道,专利权年费在期满之日起
(一)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缴纳年费时,可以享受费用单位减缓的费用内容如下: 1、第1-3年的年费为180元/年; 2、第4-5年的年费为270元/年; 3、第6-8年的年费为360元; 4、第9-10年的年费为600元/年。
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形下,专利转让后专利年费由受让人缴纳。 根据《专利法》第十条的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