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并不是诉前必须做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遵循自愿原则。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
看情况是否需要申请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 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如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的有转移财产的情况。 2、申请人应提供担保,不提供担
财产保全是否必须要担保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诉前财产保全情况下,此时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会被驳回申请; 2、诉中财产保全情况下,此时申请人提供担保并不是一定的,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只有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财产保全需要担保。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是需要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打离婚官司,如果起诉前发现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要进行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是需要提供担保的,如果不提供担保,法院会驳回保全请求。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 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
财产保全必要性说明如下:1、民事诉讼中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一种救济程序;2、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的经济利益;3、为确保自身利益在诉讼结束后得以全面实现。财产保全是指遇到有关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灭等情形,从而可能造成对利害关系人权益的
财产保全不一定要交保证金。诉中财产保全不必须交保证金,但诉前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方式不限于保证金一种形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法院裁定财产保全,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如果提供其他的担保,可以申请撤回担保。如果不提供其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
财产保全担保是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提供的保证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由于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有可能影响被申请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导致一定的损失,为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婚前财产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是否有必要做财产公证。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存续变为共同财产,当事人对婚前财产有担心的,可以选择去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登记,对婚前财产无需担心,或者无婚前财产,可以不需要做财产公证
财产保全必要性说明如下: 1、民事诉讼中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一种救济程序; 2、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的经济利益; 3、为确保自身利益在诉讼结束后得以全面实现。财产保全是指遇到有关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灭等情形,从而可能造成对利害关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