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股东变更,不影响公司的债权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
未分配利润和盈利不能等同。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是公司还未进行分配的利润,在未分配利润里边可能有涉及到公司还未分配的盈利部分,但二者不能简单的同等。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
法定代表人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即使新的法定代表人与原法定代表人,签订了不承担原债务和经济纠纷的协议,所签订的协议也只是内部协议,对第三人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原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股东,即使法定代表人变更,也应对变更前公司的
债务重组的流程有在法院宣告破产权,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重整方案。
破产重整对债务人的债权人而言,若债务人重整成功,将有效避免一旦其进入破产清算所导致的债权清偿比例过低这一现象的产生,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最差局面的发生,有机会挽回损失。
企业申请破产重组对债权人的影响有: (一)企业重整失败的,债权人可以依法通过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进行债权申报,但是债权可能无法全部清偿; (二)企业重整成功的,债权人的债权可以得到清偿,保证最大限度收回债权。
大股东股权质押与公司重组无关,并没有影响。股权质押并没有改变股权的所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质押必须要登记,登记之后才能设立,债务人应当在六个月内提出重整方案。股东进行股权质押只是为了获得贷款,以维持日常生产经营,与重组无关。一旦重组方
公司债务重组不是破产。破产重组是在法院宣告公司破产之前,破产清算是在法院宣告公司破产之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破产重组期间,债务人应当在六个月内提出重组方案。
破产重组债务不打折。破产企业应当按照法定的债务清偿顺序以破产财产偿还。财产已经支付的,剩余债务不予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
具体的影响是,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其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终止,并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赔偿。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到一年之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此处的法人是指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欠债与公司并没有关系,不会影响到公司。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债务由公司独自承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因此,公司也对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没有偿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