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1、无限责任,是指对某种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对债务人偿付债务承担的一种连带性义务, 2、无限连带责任,系指无限责任企业的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的连带性义务,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
一、自愿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了退伙事由的出现; (二)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死亡、个人无能力承担债务等);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的义务。 如果违反《合伙企业法》第 45、46条的规
合伙合同的特征: 1、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 2、合伙人必须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只提供资金而不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不能成为合伙人; 3、合伙人必须有共同的经济目的,否则不能订立合伙合同; 4、合伙人之间负连带无限责任。
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如下: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
(1)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伙协议。订立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的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新合伙人入伙后,即取得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新合伙人入伙后,原则上应享有与原合伙人同等的地位,
1、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通知退伙。 (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
有限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若是企业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但是普通合伙人仍让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1、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是: 1.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2.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3.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合伙人退伙的情形如下: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2、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个人债务,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3、除另有约定外,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
根据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入伙的条件是: 1、协议约定优先; 2、如无约定,则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原合伙人如实告知合伙企业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退伙的三种情形有: 1.自愿退伙。合伙人按照自己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