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能够延长的。用人单位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
1、伤认定过期,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发生工伤后,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有一定的时限: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的,用人单位可在一个月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则需在一年之内提出申请;超过时限的,劳动部门不再受理。 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处理:工伤申请有时间限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
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申报工伤认定的期限为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职工本人或近亲属申报工伤认定的期限为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工伤认定应当及时进行申请,避免错过申请时效,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正式受理后,一般会在
工伤评残需要哪些资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
劳动者发生工伤,应当由单位在三十日内去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书等材料;如果单位不按规定申请的,则劳动者一方的当事人可以在一年内自行去申请工伤认定。
如下: 工伤认定延迟申请 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司员工XX(身份证:XXX)于11月4日因公出差 XX,却遭遇意外人身伤害,根据相关规定,应于11月份向贵单位递交相关资料申报员工工伤;但因受害当事人XX伤势严重,于XX医院治疗中,
申请工伤认定的,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在期限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不提出申请,工伤职工、其家属都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30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向统筹的劳动部门提出。用人单
用人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申请表、劳动合同和医疗诊断证明,该期限从事故发生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单位没有及时申请,职工自己、其直系亲属、工会可以在一年内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