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行政诉讼时效即为当事人因行政侵权相关事由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的时效,超过该时效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行政诉讼时效的计算是普通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特殊行政诉讼时效是十五日,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是二十年,是关于不动产的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诉讼上诉立案,一般六个月内会有判决结果。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一般有六个月,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是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的,则是十五日。
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是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应对在六个月内依法提交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如果是不服复议决定之后起诉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起诉。
行政诉讼周期要六个月,前提是适用普通程序的第一审案件。若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法院是组成合议庭来审理一审的行政案件的,一般要六个月;但是情况特殊的,法院可以申请延长审理期限;如果法院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则只要四十五日。
行政诉讼法诉讼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自诉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根据所涉嫌罪名的法定最高刑判定。根据《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后不再追诉。
行政诉讼的判决,在判决生效后就能执行,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如果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法院可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要求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