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1、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2、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 3、简易程序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相对简化; 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中被告人自愿认罪
民事诉讼具有以下特性: 1、强制性。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属性。 2、公权性。 3、程序性。 4、特定性。民事诉讼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它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5、自由性。 6、规范性与正当性。
民法总则109规定的内容是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某些犯罪除了要求行为人具有这两个条件外,还必须具有特殊身份。
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是指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1、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2、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3、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
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调解的特点是: 1、审判监督程序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进行再审的程序,它不是第一、第二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2、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只能是特定的机关和人员。 3.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是案件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特征: 第一,刑事诉讼是专门机关(公检法机关)的一种专门活动。 第二,刑事诉讼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的一种活动。 第三,刑事诉讼是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第四,刑事诉讼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民法总则已失效,目前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法律规定有: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特别诉讼适用“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的时效为1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民法总则的民事主体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生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因性别、地区、民族、年龄、职业的不同而存在差别;法人制度是民事法律的一项基本制度;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特别程序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审理特殊类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有以下几种: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民法总则目前已经失效,我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特殊侵权行为具体包括有雇员职务造成的侵权行为;产品质量责任的侵权行为;机动车致人损害侵权行为;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责任行为;危害环境的侵权责任行为等。
民法总则的基本原则有: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信原则; 5、绿色原则; 6、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是由“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两个概念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