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二审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
不可以上诉。对法院中止审理的裁定不服的,不可以提出复议也不可以提起上诉。除了裁定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驳回起诉几种情况可以上诉,其它情形都是可以上诉的。
申请再审可以是针对一审判决也可以是二审判决,主要看当事人认为发生错误的生效裁判是几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依据上述
夫妻一方对法院判决离婚后子女归属问题不服的,是可以上诉,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有可能会改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
民间借贷一审胜诉二审法院有可能会改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交通诉讼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交通诉讼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诉讼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判决书不服的,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而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对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所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已经丧失了诉权。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我不服从中级判决但是终审了的情形,其当事人是可以在法定时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的。对于二审判决是在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并且已经生效的,其当事人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对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