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1
“刑事案件原告用出庭”,即自诉案件中,原告是否需要出庭,答案是肯定的。自诉人作为刑事诉讼当事人,是刑事自诉案件的重要诉讼主体,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相应的诉讼义务。
“刑事案件原告用出庭”,即自诉案件中,原告是否需要出庭,答案是肯定的。自诉人作为刑事诉讼当事人,是刑事自诉案件的重要诉讼主体,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相应的诉讼义务。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11条,若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
涉嫌犯罪被逮捕后,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合同纠纷开庭程序: 1、首先宣布开庭,当事人进行陈述; 2、然后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 3、其次证人作证,宣读来到庭的证人证言; 4、接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5、再次宣读鉴定结论; 6、最后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辩论等。 民事诉讼举证原则
民事案件不适用上诉不加刑的原则。刑事案件适用。刑事案件第二审中审判机关不得加重对相对人的处罚。民事案件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上诉第二审审查法律适用及事实,损害事实被确定一审认定过小,可以直接改判。所谓“上诉不加刑”原则是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
二审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
第三人提出执行异议后,法院审查。第三人提出异议大致有如下三种情形: 1、执行名义是对当时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正确反映,第三人当时并不对执行名义的标的物享有排除执行力的权利,但由于情况的变化,到了强制执行时,第三人对执行名义的标的物享有排除让
一、犯罪事实清楚的,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在案件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者裁定驳回。 三、自述人经两次依法,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
可以。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民法院受理原告其实立案之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后,应当在收到答辩之日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
开庭时间要由法院安排,是不确定的。法律只规定了审结期限。而且也要看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从刑事拘留到法院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