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1
撤销权诉讼与代位权诉讼不可以合并审理,撤销权诉讼是债务人有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等行为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代位权诉讼是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
一审判决后,原告或被告不服的都可以再上诉至上一级人民法院,要求重审。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
可以,如是诉讼时效的时候是不可以。有关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调解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
申请再审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二审时当事人不能提出反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反诉,是指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提起反诉,是被告的一项诉讼权利。民事诉讼法规定反诉制度的目的,一方面在于通过法院对本诉
合并审理与列为共同原告的区别如下: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原告; 2、共同诉讼分为两种,一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
民事诉讼中的合并审理的情形如下: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 2、第三人参加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
继承纠纷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时,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被告是可以对原告提起反诉的。被告所提起的反诉必须针对本案的原告,一般应当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存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的牵连,否则法院无法合并审理,反诉也就失去了其实际意义,被告就必须另行起诉。
民诉二审可以提出反诉。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合并审理与列为共同原告的区别如下: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原告; 2、共同诉讼分为两种,一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
并案审理类型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无牵连关系的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纠纷之间并没有任何法律上或者事实上的牵连关系的合并。例如:原告对同一被告依买卖合同关系请求给付价金,同时又依租赁合同关系请求迁出房屋,另外还依票据关系请求给付票款,以及依相
两合同诉讼标为同一类型的可在同一审理机关合并审理。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的,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类型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必要的共同诉讼、普通共同
共同诉讼分为两种: 一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另一种是普通共同诉讼,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诉讼。 立普通共同诉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这些诉讼都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并且本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