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1
离婚诉讼中被告可以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诉讼系属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 提出反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由本诉的被告针对本诉的原告提出。 2、须反诉与本诉之间有牵连关系。 3、须向受理本诉
申请再审有次数的限制:1)申请再审人就同一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请再审一次; 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
离婚案件中被告不可以提出反诉。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
现行民事诉讼法中,离婚案件是不存在反诉制度的。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
离婚案件中不可以提起反诉,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
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不能合并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第一款的规定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提起反诉。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现行民事诉讼法中,离婚案件是不存在反诉制度的。 目前立法及司法实践认为: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 通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的条件: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反诉的案件必须是自诉案件。
共同诉讼分为两种: 一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 另一种是普通共同诉讼,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诉讼。 立普通共同诉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这些诉讼都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并且本法院都有管辖权
如果合同的诉讼标的是一样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并且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两个合同可以一并审理;但是如果合同的诉讼标的不一样或者人民法院认为不能合并审理的,这两个合同不能合并审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