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1
对合同纠纷终审判决不服的,仍可以提交证据证明判决错误,向法院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认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的,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共同诉讼分为两种: 一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 另一种是普通共同诉讼,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诉讼。 立普通共同诉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这些诉讼都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并且本法院都有管辖权
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一般是不可以合并进行审理的,因其诉讼标的不属于法定的同一种类。《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在我国起诉离婚原告是可以撤诉诉的。但如果被告提出反诉的,原告不得撤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视为撤诉。被告反诉的除外。原告在宣判前,申请撤诉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许。
诉讼被告要提起反诉的时间一般是在举证期限之前提起,法律对此的规定是在一审程序中,应在一审辩论终结前提出,而在二审程序中,二审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但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受理的,二审法院可以一并裁判。因此当事人要对诉讼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反诉必须向审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否则就无法与本诉合并审理,不能达到反诉的目的;二是反诉只能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所以,当庭提出反诉,属于辩
下面我将针对反诉提出的时间是什么时候的问题,做简单分析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13条:“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2、刑事诉讼中的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
原告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被告的反诉状后,要做好应诉准备: 一、可针对反诉状,提交自已的答辩状。 二、答辩状要在限期内提交,(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 三、原告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四、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
合并审理。合并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诉讼合并在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制度。它有助于简化诉讼程序,实现诉讼经济,也可以防止裁判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