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行为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后,如果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予以逮捕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如果情节不严重的,可以继续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进行判刑的,对于具体的问题,有关的司法部门会给出明确的规定,是否进行判罚,监视居住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代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定有罪,被告人释放有罪得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才能决定。
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等
现行的刑诉法规定,监视居住的居住场所,主要有两个:一个是自己的住处;另一个是司法机关指定的居所。司法机关指定的居所,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固定的住处时,才指定的。那么将犯罪嫌疑人指定在宾馆监视居住
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决定逮捕这种情况下的所谓的保释,即取保候审。根据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已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在这种情形下,保释仅剩下理论
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
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不能离开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确有需要要离开的,应向执行监视居所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原法并未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修改规定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指定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在限制人身自由程度上,
监视居住一般怎么判,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
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如果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