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合伙企业的债务应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 1、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 2、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企业以全部财产清偿,不能清偿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合伙人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协议规定按出资比例分担债务的,应将其所剩债务按出资比例分成若干份额,各合伙人按其比例所分担的份额以自己的在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财产偿付债务;如果合伙协议规定有其他亏损分担办法的,可按规定的
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企业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有限合伙人以认缴的出资额承担有限的责任。如果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处理。
1、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应按照其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的约定,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2、在对外关系上,对于合伙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所谓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人也有权向合
企业并购是指企业间的兼并以及收购。企业并购的类型有股权收购、公司合并以及资产收购等。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是一个公司成为另一个公司的一部分,涉及到两个公司。
企业分立分为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类型。存续分立是指分立后,被分立企业仍存续经营,并且不改变企业名称和法人地位,同时分立企业作为另一个独立法人而存在。存续分立后,分立企业的股份由被分立企业的股东持有。新设分立是将被分立企业分设成两个或两个以
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1)按债券期限,公司债券可分为短期公司债券、中期公司债券和长期公司债券。 (2)按债券是否记名,公司债券可分为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 (3)按债券有无担保,公司债券可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 (
企业印章种类包括: 1、公章,用于公司对外事务处理,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事务处理事需要加盖; 2、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票据的出具,支票等在出具时需要加盖; 3、合同专用章,通常在公司签订合同时需要加盖; 4、法定代表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
一、营利法人:以取得利益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二、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盈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责任包括其以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的债务清偿责任。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